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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策略基金为您讲解第六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强化公司管理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股票配资网 2021-2-19 11:19

华商策略基金为您讲解第六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强化公司管理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导读: ...

华商策略基金为您讲解第六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强化公司管理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华商策略基金为您讲解第六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强化公司管理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导读:本文是关于财经资讯,华商策略基金为您讲解第六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强化公司管理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作用的内容分享。如何进行外汇交易为大家整理收集,帮助你了解追踪财经信息。

  • 中国银行

  为提高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声誉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和市场信心,银保监会制定了《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牛 ,轮到小散自残了。 ,缩量,再砸砸它卵了。 ,大湾区的电声企业都在备战智能音箱,它不知道? ,它舍命砸盘,说明它很在意。

  《办法》共六章,三十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办法》的法律依据、适用对象、声誉风险和声誉事件定义、声誉风险管理原则,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实施监管。二是明确了银行保险机构应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公司治理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作用,规定了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声誉风险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职责分工,要求构建组织健全、职责清晰的声誉风险治理架构和相互衔接、有效联动的运行机制。三是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从事前评估、风险监测、分级研判、应对处置、信息报告、考核问责、评估总结等七个环节,建立全流程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形成声誉风险管理完整闭环。四是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从风险排查、应急演练、联动机制、社会监督、声誉资本积累、内部审计、同业协作等七方面做好声誉风险日常管理工作。五是明确了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责任、责任分工、监管措施、问责处罚、行业协作等,要求监管机构将银行保险机构的声誉风险管理纳入法人监管体系,将机构的声誉风险管理状况作为监管评级及市场准入的考虑因素,并可针对发现的问题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持续强化监管,指导各银行保险机构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切实防范声誉风险。

  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21年1月6日经中国银保监会2021年第1次委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2月8日

  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声誉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和市场信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银行保险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信托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声誉风险,是指由银行保险机构行为、从业人员行为或外部事件等,导致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媒体等对银行保险机构形成负面评价,从而损害其品牌价值,不利其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到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

  声誉事件是指引发银行保险机构声誉明显受损的相关行为或活动。

  第三条 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前瞻性原则。银行保险机构应坚持预防为主的声誉风险管理理念,加强研究,防控源头,定期对声誉风险管理情况及潜在风险进行审视,提升声誉风险管理预见性。,天津泰达迎接保级"三大战役" 热身战平中甲对手
时间:2015-10-12 09:07:00 来源:天津网 作者:曾昭翔 责任编辑:秋云
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记者 曾昭翔 本周末中超联赛重燃战火,天津泰达将迎来保级“三大战役”的第一个对手——中超班霸广州恒大。为了检验这一联赛间歇期的训练成果,同时让队员们找到比赛节奏,昨天下午,泰达在师范大学与中甲球队呼和浩特中优进行了一场教学赛,最终两队1:1战平,泰达攻守两端的痼疾似乎依然未能得到妥善解决。
本场比赛,在人手紧缺的情况下,阿里·汉排出现有队员中的最强阵:门将为杨启鹏;聂涛、吕伟、丰塞卡和白岳峰筑成防线;范柏群和李本舰搭档双后腰,瓦格纳司职前腰,惠家康与胡人天两个边路突击;前锋线上依然是巴尔克斯。
比赛开始后,泰达踢得较为沉闷。下半场,泰达攻势有所起色,巴尔克斯、胡人天都有破门良机,但均与进球失之交臂,反倒是中优由外援多利单刀破门,取得领先。落后的泰达全力反扑,终场前终于由巴尔克斯在乱战中打入扳平一球。
纵观全场比赛,泰达攻击效率低下和后防线漏人的老毛病依然未能得到妥善解决。现在除了抓紧最后一点时间做准备外,老汉也只能希望3名国奥小将、伊朗国脚波拉里干吉归来,以及周海滨尽快伤愈复出,来提升球队整体战斗力了。,3000,金融监管的主要手段有:
1.公告监管
公告监管是指政府对金融业的经营不作直接监督,只规定各金融企业必须依照政府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定期将营业结果呈报政府的主管机关并予以公告,至于金融业的组织形式、金融企业的规范、金融资金的运用,都由金融企业自我管理,政府不对其多加干预。
公告监管的内容包括:公告财务报表、最低资本金与保证金规定、偿付能力标准规定。在公告监管下金融企业经营的好坏由其自身及一般大众自行判断,这种将政府和大众结合起来的监管方式,有利于金融机构在较为宽松的市场环境中自由发展。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作为金融企业和公众很难评判金融企业经营的优劣,对金融企业的不正当经营也无能为力。因此公告监管是金融监管中最宽松的监管方式。
2.规范监管
规范监管又称准则监管,是指国家对金融业的经营制定一定的准则,要求其遵守的一种监管方式。在规范监管下,政府对金融企业经营的若干重大事项,如金融企业最低资本金、资产负债表的审核、资本金的运用,违反法律的处罚等,都有明确的规范,但对金融企业的业务经营、财务管理、人事等方面不加干预。这种监管方式强调金融企业经营形式上的合法性,比公告监管方式具有较大的可操作性,但由于未触及金融企业经营的实体,仅一些基本准则,故难以起到严格有效的监管作用。
3.实体监管
实体监管是指国家订立有完善的金融监督管理规则,金融监管机构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对金融市场,尤其是金融企业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实体监管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金融业设立时的监管,即金融许可证监管;
第二阶段是金融业经营期问的监管,这是实体监管的核心;
第三阶段是金融企业破产和清算的监管。
实体监管是国家在立法的基础上通过行政手段对金融企业进行强有力的管理,比公告监管和规范监管更为严格、具体和有效。,海南岛的海水、雪白的沙滩、明媚的阳光,旖旎的海底世界及富有传奇色彩的少数民族风情定会使您流连忘返。这里四季如春鲜花盛开、瓜果飘香,阳光、沙滩、海水、空气,还有那多情迷人的黎苗少女,兴隆康乐温泉,无不散发着这个热带海岛的特殊魅力。 三亚市旅游资源得天独厚,是海南省风景名胜最多而又最密集的地方,在约两百公里的海岸线上,密布亚龙湾、大东海、鹿回头公园、天涯海角、海山奇观、南山文化旅游区等闻名中外的旅游景点。她不仅具备现代国际旅游五大要素——阳光、海水、沙滩、绿色植被、洁净空气,而且还拥有河流、港口、温泉、岩洞、田园、热带动植物、民族风情等各具特色的旅游资源,在国内外堪称一绝。 三亚古称崖州,也称鹿城,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文化多姿多彩。天涯海角、大小洞天、崖州古城、落笔洞三亚古人类遗址等都蕴涵着丰厚的历史文化。三亚地处海南省的最南端,是我国唯一的热带滨海旅游城市,境内汇集了阳光、海水、沙滩、气候、森林、动物、温泉、岩洞、田园、风情等十大风景资源。2007年北京奥组委宣布三亚成为08北京奥运会国内火炬传递的第一站。 星罗棋布的旅游景点、风情万种的旅游资源,构成了罕见的热带滨海风光。迷人的海湾,令人流连忘返、乐不思蜀。这里四季如春、花果飘香、山峦叠翠、椰林婀娜、海鸥翩跹。那如虹的海湾、清澈的海水、洁白的沙滩、奔涌的浪花、明媚的阳光、海蓝的天空、清新的空气,那碧波万顷的大海、变幻莫测的白云、千姿百态的奇岩怪石、色彩斑斓的海底世界、富有传奇色彩的民族风情,无不散发出动人心魄的魅力。 面对美丽的三亚,让人不禁折服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来到这里,不少海内外游客都忍不住惊叹“不是夏威夷,胜似夏威夷”。我国第三代领导人游览三亚海山奇观时,对其胜景赞叹不已,即兴题词“碧海连天远,琼崖尽是春”。而音乐人则谱写了一曲“请到天涯海角来”,唱遍了祖国大江南北,触动了无数人的心扉。 三亚天涯海角 传说:“天涯”和“海角”这两块大石头也是有来历的,传说一对热恋的男女分别来自两个有世仇的家族,他们的爱情遭到各自族人的反对,于是被迫逃到此地双双跳进大海,化成两块巨石,永远相对。后人为纪念他们的坚贞爱情,刻下“天涯”“海角”的字样,后来男女恋爱常以“天涯海角永远相随”来表明自己的心迹。 南山文化旅游区 南山旅游风景区位于三亚市南山,距市区40公里,游览区以北有255国道和海南环岛高速公路通过。南山文化旅游区共分三大主题公园:南山佛教文化苑是一座展示中国佛教传统文化,富有深刻哲理寓意,能够启迪心志、教化人生的园区。 分界洲岛 分界洲岛位于陵水县东北部海面上,距东线高速公路牛岭隧道约8海里,岛上有众多珍稀植物和动物。2002年5月起,投资3800多万元,利用岛上400余亩土地,在最大限度保护原始植被的基础上建设分界洲岛生态旅游项目。 鹿回头山顶公园 鹿回头位于三亚市南部3公里的海边小山上,伸向南海、状似坡鹿。这里三面临海,四季山青,以其美丽的神话传说闻名于世。主峰海拔275.1米。现在,鹿回头山顶已建设成一座美丽的山顶公园,并根据这个美丽的传说在山上雕塑了一座高12米,长9米,宽4.9米的巨型雕像。三亚市也因此被人们称为“鹿城”.这里山岬角与海浪辉映,站在山上可俯瞰浩翰的大海,远眺起伏的山峦,三亚市全景尽收眼底,景色极为壮观。 西岛 西岛又名玳瑁岛,西瑁岛,位于三亚湾国家自然保护区内,全岛面积2.8平方公里,居民3千多人口,世代打渔为生,是海南省沿海仅次于大洲岛的第二大岛屿。 落笔洞 落笔洞旅游风景区,属三亚市八景之一。在三亚市荔枝沟镇境内,距三亚市区约15公里。洞在印岭的一座奇特独秀的小山峰上,为天然石灰岩溶洞。洞口高约12米,宽9米,深18米,洞顶逐渐升高约22米。洞的中央,有两根钟乳垂吊,形如巨笔恳空。传说古时笔尖水滴不断,人若能手接此水,便会文思敏捷,挥笔成章,或发财致富,延年益寿。洞底地上数块平面大石形如砚台,传说此乃“神仙”用的笔砚,“落笔洞”由此而得名。两根“巨笔”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到破坏,现洞顶仅存半截残迹。大石周围怪石磷峋,形状各异,一眼望去,好像许多学子围观席地而坐! 落笔洞的摩崖石刻甚多。刻在壁上的“落笔洞”三字有尺余大,经考证为元代海北海南道宣尉云从龙所题。“落笔洞洞洞笔落”、“尖峰岭岭岭峰尖”的刻字,顺念与倒念都是一样,令人回味无穷。 落笔峰有众多的酷肖马、犬、猴、龟等石景,洞的周围还有不少如房如阁的溶岩洞,有名的“仙郎洞” (又名仙姑洞房)、“仙女洞”,各具特色。 三亚国家珊瑚礁自然保护区 我国海南岛三亚附近海域,生长着大片美丽的珊瑚礁,吸引着大批中外游人。为了保护这里珍贵的珊瑚礁资源,经国务院批准,这里被定为国家级珊瑚礁海洋自然保护区。 三亚大小洞天风景区 大小洞天风景区(原海山奇观风景区、古称鳌山大小洞天),位于三亚市区以西40公里的海滨,总面积22.5平方公里,至今已有800多年历史。大小洞天风景区以其秀丽的海景、山景和石景号称琼崖第一山水名胜。这里,崖洲湾弧弦百里、碧波万顷,鳌山云深林翠,岩奇洞幽,遍布神工鬼斧,大小石群。山海之间宛如一副古朴优美的山海图画。历代文人骚客莫不钟情于这一方山水。 海棠湾 海棠湾其实只是“半湾”,地处三亚市海棠镇与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交界处,因为行政区划的原因,本来一个完整的海湾一分为二,属于三亚境内的一半取名海棠湾,属于陵水境内的那一半海湾名称为土福湾,三亚这边就叫海棠湾。两处“半湾”岸线合计总长25公里。 蜈支洲岛 蜈支洲岛古称“古崎洲”,坐落于三亚市北部的海棠湾内、距三亚林旺镇后海村2.7公里的海面上,北与南湾猴岛遥遥相对,南邻号称天下第一湾的亚龙湾,距三亚市中心30公里,三亚凤凰国际机场38公里,紧邻海南东线高速公路,交通便利快捷。 古崖州城 崖州古城,即现在三亚市崖城镇,位于三亚实习40多公里处。自南北朝起建制崖州,宋朝以来德州、郡、县钧设在这里。今天的崖城,以其悠久的历史和名胜古迹繁多而成为海南旅游胜地。 伊斯兰教徒古墓群 伊斯兰教徒古墓群位于三亚市藤桥镇东溪村东3公里处,属唐、宋、元时期文物。 椰梦长廊 椰梦长廊是环三亚湾修建的一条著名的海滨风景大道,有“亚洲第一大道”之称。三亚湾滨海大道——“椰梦长廊”与三亚市区连接,交通便利。其沙滩坡度平缓,曲线优美,海水清澈见底。冬可避寒、夏能消暑,是以热带海洋风光,中国传统文化、南国民族风情为特点的国际一流避寒和休闲度假胜地。 三亚其他的主要旅游景点:亚龙湾 ·天涯海角 ·蜈支洲岛 ·三亚南山 ·大东海 ·三亚扬帆 ·西沙群岛·三亚湾 ·南山佛教文化苑 ·西岛海上游乐世界·黎村苗寨 ·鹿回头公园 ·南山大小洞天 ·三亚珍珠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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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匹配性原则。银行保险机构应进行多层次、差异化的声誉风险管理,与自身规模、经营状况、风险状况及系统重要性相匹配,并结合外部环境和内部管理变化适时调整。

  (三)全覆盖原则。银行保险机构应以公司治理为着力点,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覆盖各业务条线、所有分支机构和子公司,覆盖各部门、岗位、人员和产品,覆盖决策、执行和监督全部管理环节,同时应防范第三方合作机构可能引发的对本机构不利的声誉风险,充分考量其他内外部风险的相关性和传染性。

  (四)有效性原则。银行保险机构应以防控风险、有效处置、修复形象为声誉风险管理最终标准,建立科学合理、及时高效的风险防范及应对处置机制,确保能够快速响应、协同应对、高效处置声誉事件,及时修复机构受损声誉和社会形象。

  第四条 银行保险机构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实施监管。

  第二章 治理架构

  第五条 国有、国有控股的银行保险机构,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融入声誉风险管理各个环节。已建立党组织的民营资本或社会资本占主体的银行保险机构,要积极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与声誉风险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目标同向、互促共进。

  第六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强化公司管理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声誉风险管理部门、其他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职责分工,构建组织健全、职责清晰的声誉风险治理架构和相互衔接、有效联动的运行机制。

  第七条 银行保险机构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分别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监督责任和管理责任,董事长或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负责确定声誉风险管理策略和总体目标,掌握声誉风险状况,监督高级管理层开展声誉风险管理。对于声誉事件造成机构和行业重大损失、市场大幅波动、引发系统性风险或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董事会应听取专门报告,并在下一年听取声誉风险管理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声誉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并将相关情况纳入监事会工作报告。

  高级管理层负责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制定重大事项的声誉风险应对预案和处置方案,安排并推进声誉事件处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声誉风险管理评估。

  第八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设立或指定部门作为本机构声誉风险管理部门,并配备相应管理资源。声誉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牵头落实高级管理层工作部署,指导协调其他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贯彻声誉风险管理制度要求,协调组织开展声誉风险的监测报告、排查评估、应对处置等工作,制定并实施员工教育和培训计划。

  其他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执行声誉风险防范和声誉事件处置中与本部门(机构)有关的各项决策,同时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声誉风险管理岗位,加强与声誉风险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筑牢声誉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

  银行保险机构应指导子公司参照母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基本原则,建立与自身情况及外部环境相适应的声誉风险治理架构、制度和流程,落实母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有关要求,做好本机构声誉风险的监测、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三章 全流程管理

  第九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建立声誉风险事前评估机制,在进行重大战略调整、参与重大项目、实施重大金融创新及展业、重大营销活动及媒体推广、披露重要信息、涉及重大法律诉讼或行政处罚、面临群体性事件、遇到行业规则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容易产生声誉风险的情形时,应进行声誉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应对预案。

  第十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建立声誉风险监测机制,充分考虑与信用风险、保险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国别风险、利率风险、战略风险、信息科技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的关联性,及时发现和识别声誉风险。

  第十一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建立声誉事件分级机制,结合本机构实际,对声誉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传播速度、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等进行研判评估,科学分类,分级应对。

  第十二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加强声誉风险应对处置,按照声誉事件的不同级别,灵活采取相应措施,可包括:

  (一)核查引发声誉事件的基本事实、主客观原因,分析机构的责任范围;

  (二)检视其他经营区域及业务、宣传策略等与声誉事件的关联性,防止声誉事件升级或出现次生风险;

  (三)对可能的补救措施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控制利益相关方损失程度和范围;

  (四)积极主动统一准备新闻口径,通过新闻发布、媒体通气、声明、公告等适当形式,适时披露相关信息,澄清事实情况,回应社会关切;

  (五)对引发声誉事件的产品设计缺陷、服务质量弊病、违法违规经营等问题进行整改,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追责,并视情公开,展现真诚担当的社会形象;

  (六)及时开展声誉恢复工作,加大正面宣传,介绍针对声誉事件的改进措施以及其他改善经营服务水平的举措,综合施策消除或降低声誉事件的负面影响;

  (七)对恶意损害本机构声誉的行为,依法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八)声誉事件处置中其他必要的措施。

  第十三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建立声誉事件报告机制,明确报告要求、路径和时限。对于符合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有关规定的,按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强化考核问责,将声誉事件的防范处置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对引发声誉事件或预防及处置不当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和声誉风险管理部门、其他职能部门、分支机构等应依法依规进行问责追责。

  第十五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开展全流程评估工作,对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对整个声誉事件进行复盘总结,及时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流程,避免同类声誉事件再次发生。

  第四章 常态化建设

  第十六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定期开展声誉风险隐患排查,覆盖内部管理、产品设计、业务流程、外部关系等方面,从源头减少声誉风险触发因素,持续完善声誉风险应对预案和相关内部制度。

  第十七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定期开展声誉风险情景模拟和应急演练,检视机构应对各种不利事件特别是极端事件的反应能力和适当程度,并将声誉风险情景纳入本机构压力测试体系,在开展各类压力测试过程中充分考虑声誉风险影响。

  第十八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建立与投诉、举报、调解、诉讼等联动的声誉风险防范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有关合理诉求,防止处理不当引发声誉风险。

  第十九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建立统一管理的采访接待和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公开信息,避免误读误解引发声誉风险。

  第二十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做好声誉资本积累,加强品牌建设,承担社会责任,诚实守信经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第二十一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内部审计范畴,定期审查和评价声誉风险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架构、策略、制度和程序能否确保有效识别、监测和防范声誉风险;

  (二)声誉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三)风险排查和应急演练是否开展到位。

  第二十二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加强同业沟通联系,相互吸收借鉴经验教训,不恶意诋毁,不借机炒作,共同维护银行业保险业整体声誉。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将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纳入法人监管体系,加强银行业保险业声誉风险监管。

  第二十四条 银保监会机构监管部门和各级派出机构承担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的监管责任,办公厅承担归口和协调责任。

  第二十五条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通过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实施对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的持续监管,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风险提示、监督管理谈话、现场检查等,并将其声誉风险管理状况作为监管评级及市场准入的考虑因素。

  第二十六条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发现银行保险机构存在以下声誉风险问题,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一)声誉风险管理制度缺失或极度不完善,忽视声誉风险管理;

  (二)未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声誉风险管理机制运行不畅;

  (三)声誉事件造成机构和行业重大损失、市场大幅波动;

  (四)声誉事件引发系统性风险、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稳定或造成其他重大后果。

  对于上述情形,可采取监督管理谈话、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机构纪律处分等监管措施,并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 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等行业社团组织应通过行业自律、维权、协调及宣传等方式,指导会员单位提高声誉风险管理水平,妥善应对处置行业性声誉事件,维护行业良好声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制定本机构(系统)声誉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本办法执行,省级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省(区)农合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银保监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9〕82号)和《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保监发〔2014〕15号)同时废止。

  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答记者问

  为提高行业声誉风险管理水平,指导银行保险机构有效防范化解声誉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和市场信心,银保监会近日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2008年金融危机后,声誉风险管理逐渐成为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原银监会、原保监会分别于2009年和2014年出台了专项声誉风险管理指引,并在工作实践中积累了大量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管经验,行业机构也在贯彻执行过程中探索总结出许多有益做法。当前,金融业声誉风险形势复杂严峻,有关制度规范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因此,银保监会着眼于完善声誉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吸收固化声誉风险管理良好做法,对原先两部声誉风险管理指引进行修订,制订了《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形成融合统一的声誉风险监管制度,指导行业机构加强声誉风险管理、优化完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应对声誉风险。

  二、《办法》的主要适用对象是哪些机构?

  《办法》保留了原两部指引的适用对象,即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同时,考虑到声誉风险态势和行业重要性,还增加了信托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作为直接适用对象。此外,还明确银保监会及派出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办法》执行,引导各种类型的金融行业机构共同提高声誉风险管理水平。

  三、《办法》明确了声誉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应如何理解?

  《办法》首次明确了声誉风险管理“前瞻性、匹配性、全覆盖、有效性”四项重要原则。“前瞻性原则”重点强调树立预防为主的声誉风险管理理念,要求加强源头防控、关口前移,定期审视,提升声誉风险管理的预见性。“匹配性原则”要求声誉风险管理工作不仅要与机构自身经营状况、治理结构、业务特点等相适应,同时也要符合外部环境动态变化,不断调整完善。“全覆盖原则”明确机构各层级、各条线都应重视声誉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声誉风险管理架构体系。“有效性原则”指出声誉风险管理以防控风险、有效处置、修复形象为最终标准,制度设计、机制构建和组织落实都应围绕这一标准来展开。四项原则从工作实际出发,统领行业声誉风险管理各项工作任务,既通用于不同类型机构,同时也为各家机构结合自身特点开展有效声誉风险管理留出空间,体现了务实为本、解决问题、面向未来的监管理念。

  四、《办法》如何强化声誉风险管理主体责任?

  《办法》明确规定“银行保险机构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并对机构各层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也进行了明确,力图解决声誉风险管理与业务经营发展“两张皮”的问题。此外,《办法》还将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落细,从全流程管理和常态化建设两个维度提出监管要求,强调各机构要认真做好事前评估、事中应对、事后总结的七环节闭环管理工作,同时应开展着眼长远的七方面日常基础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办法》对于问责处罚有何规定的?

  《办法》要求行业机构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公司治理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旨在通过建立健全中国特色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为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完善声誉风险管理、加强公司治理、实现科学稳健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坚强保证。还要求机构将声誉事件的防范处置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对引发声誉事件或预防及处置不当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和声誉风险管理部门、其他职能部门、分支机构等应依法依规进行问责追责。《办法》同时明确了监管机构可采取监督管理谈话、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机构纪律处分等监管措施,并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条款进行处罚,实现了声誉风险监管与上位法的紧密衔接,提升了声誉风险监管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六、《办法》如何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办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承担社会责任、诚实守信经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重视声誉资本积累,制定并实施员工教育和培训计划,这将推动机构更加重视消费者体验,努力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同时,《办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准确公开信息,将有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此外,《办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建立与投诉、举报、调解、诉讼等联动的声誉风险防范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消费者合理诉求,这将有利于促进机构进一步重视消费者诉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3、中新网:据中国交通运输协会邮轮游艇分会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邮轮市场的旅客数量达495.5万人次,环比增长34%,远高于世界平均增长率,预计2018年可达到569.8万人次。W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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